『記者/蘇珊』高雄報導2009/6/11
筆者南非籍友人投訴,每次到移民署南部高雄市服務站7樓櫃檯處,詢問有關永久居留問題,坐在櫃檯人員都是一付官僚面孔,臉上鮮少露出笑容,有時候還不耐煩的將文件用丟的,好像非常不屑,讓外國人覺得不可思議,每次想到承辦人員對他的服務態度惡劣,不滿的情緒始終無法平息,台灣已經自稱是民主進步的國家,公務員是人民公僕,人民才是『頭家』為什麼到現在還這麼官僚,每一個公務員的薪俸都是來自人民的納稅錢,為民服務親切是理所當然,不是人民要看他們的臉色,何況外國人來這邊工作也要繳稅,外國人就不需要服務嗎?
這位南非籍外國友人訴說,他來台灣已經住滿八年,現在要申請外僑永久居留證(APRC),費盡心思備妥了所需文件,每一項都沒問題符合申請條件,唯因在應備文件注意事項第七項,A的中、英文說明書,關於近一年於國內平均月收入的翻譯有出入,產生誤解,以致被退件,這位外國友人和鄭姓專員產生爭議,承辦人鄭專員表示:必須在2008年一年內平均收入每月應達NT34560,而他並未達到標準,外國人認為近一年就是現在往前推一年,何況英文版說明並沒有載明2008或2009年之規定,為何被退件,他表達只看懂英文版的說明,看不懂中文等語,櫃檯人員臉色很難看,表示很不悅。要我陪同一起到移民署南部高雄市服務站,6月1日我陪這位友人到移民署南部高雄市服務站,承辦人員是一位鄭姓專員,語氣平和,我問她關於爭議的問題,她表示:要2008年的收入平均,我反問她,何謂近一年,假如外國人是在年中到台灣工作滿一年應該也算嗎?鄭專員並沒有肯定的答覆,表示願意收件送看看勉強等語,但要他再補其它薪資不足的証明文件。
今6月11日我又再度陪同這位友人,到移民署南部高雄服務站,恰巧鄭專員請假,沒有職務代理人,也沒人理睬,態度冷漠,任我們站著請教,連請坐,有需要我服務的嗎?都不會講!我真的感受不到他們有為民服務的精神,後來我請一位曾先生先確認相關證件,曾先生表示:這不是他承辦的案件他比較不熟,還是要等明天鄭專員上班才能處理,我不明白,整個櫃台是否只有鄭專員一個人了解熟悉申請外僑永久居留證的業務嗎?其餘的人員都專業不足嗎?否則閒置在那幹嗎?沒事做?還是業務不熟或者寧可閒著也不做?就非等到明天鄭專員上班才能做,要外國友人再跑一趟,讓外國人覺得很不方便好像有意刁難,如此官僚作風及懶散真是要不得,看在外國人的眼裡,恐怕對台灣的官員們印象大打折扣,國家要進步,首先公務單位必需要有私人企業敬業的精神,否則養一大堆無效率的公務員要幹嗎?只是浪費人民的血汗錢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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