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依玲』專訪評論2013/3/2
接受投訴,筆者親訪位於屏東市和平路的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附屬國中,關於集體霸凌事件,李媽媽連續半年跟校方投訴3次,皆無回應,校方上下皆說沒有接到通報,到底是知道真相?官官相護,還是無能的老師,掩蓋事實真相?家長哭訴無門,無奈隱忍,直至有學生上網PO文罵三字經『××娘』李媽媽才氣憤難平投訴本報,昨日筆者陪同這對母女拜訪學校長官,想起心中的委屈和女兒長期以來身心受創,難掩情緒淚灑校園辦公室,讓人看了為之鼻酸。
據李媽媽述說著愛女現為國二女生,原本功課很好活潑愛跳舞,長期被忽視、孤立,有一天上才藝課被集體排擠霸凌,不讓她參加舞蹈課,該生身心受創淚灑校園,身為師者並未加以安撫情緒,讓她孤立無援,老師還跟她說『妳不用跳,老師會給妳分數,該生淚灑校園回應老師,老師我會跳舞,我不要妳給我同情分數,當天該生回家痛哭,沒有告訴媽媽,跟姐姐說,我要跳舞,妳幫我錄一段影片好嗎?要交給老師看,讓老師知道我真的會跳舞、而且愛跳舞』聽到這裡我簡直無法置信,怎麼會有這樣扼殺學生才華的惡師呢?除了跟著學生起舞,一起罷凌該生,這樣還配為人師嗎?滴滴的血淚痛在娘心,媽媽的心肝寶貝,學校老師是不是欺負妳是沒爹的孩子,聽到此我的心跟著崩潰。
下午兩點陪同李媽媽到校,接待我們的是一位劉教官,還有一個涂姓輔導主任, 劉教官和涂姓輔導主任皆表示對此事不知情,因為導師並沒有往上呈報,劉教官回應會儘速了解處理,家長認為她曾經到過學校三次都沒處理,不願讓女兒再繼續受欺凌,決定通報縣府教育局,我又陪同到教育局督學處,由盧督學接待王督學接辦,以前我們年代的督學是很威嚴,現在的督學這麼跟老師都是一掛的, 這些督學怎麼都沒有學者的風範,一付漫不經心消極的樣子,見家長的投訴,竟然?,霸凌從古到今一直存在的,好像要家長勿大驚小怪,試問如果督學自家的孩子被霸凌,還會悠哉悠哉嗎?真是別人家的小孩死不了。
這個老師扼殺了孩子的才華,無法管好其它霸凌的學生,跟著興風作浪,這樣老師算不算集體霸凌,真是汗顏,反之,學生霸凌老師呢?這樣的老師,有關單位如果不管,怎麼能教出好學生呢?上不正下樑歪,誤人子弟。
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下學習是基本人權之一,每位孩童有個安全的讀書環境這是權利,霸凌無論是對施暴者、或受害者都會有不良的影響,包括自尊受傷、沮喪甚至自殺,缺乏自信、憂鬱乃至自閉症,也會造成學習的障礙,受暴者可能一輩子留下無法抹滅傷疤。
霸凌是一種嚴重的威脅,會使得兒童在心理上發生有害的影響,相關的監督單位應好好介入調查,防治霸凌法,依法提出,讓該負責的人,負上應負的責任,
讓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匡正學校風氣。
如果您也為人師,為人父母,看了以上PO文做何感想,這張圖片是來自這一班學生的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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