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珊』特稿2009/4/20
述說發生在昨天(19)日下午約四點左右,筆者騎乘腳踏車在運動,正要穿越華榮路的平交道時,看見高雄市交通大隊的警車停在平交道前,兩名員警在那裡指揮交通,現場並沒有放置三腳架、交通椎或任何警示,只有員警手勢指著所有的車輛都必須迴轉,究竟發生什麼事沒有人知道,身為媒體人不改好奇的習性,向前問員警,他冷冷的回答,明誠路美術館平交道發生事故,我問他您們為什麼沒有豎立路障牌,員警回答,只有交通局才有,當時我愣住了,莫名其妙,這跟交通局有關係嗎?真是答非所問。
我很納悶正準備離開現場,離開前附近店家告訴我,明誠路美術館平交道發生事故可能要等很久,後來我只好離開了,到了左營打電話到交通大隊勤務指揮中心,接電話的是一名陳姓值勤員,我將事情經過轉述並問陳姓值勤員,為何現場沒有放置三腳架或交通椎,陳員表示:交通隊交通椎很少,有時候還不夠,對於沒有放交通椎或員警的答非所問,表示可能情急、忙碌誤解之說,不管再忙,這麼重要的事怎能忽視呢?如此之說民眾能服嗎?假如民眾車子故障躺在路中,您們要不要罰呢?明文規定應於後方100公尺處放置三腳架或是交通椎,避免後車追撞,而導致發生交通事故,應罰款3000元以上12000以下。如無放置三角架,也視同違法也會被開單取締的,更何況是警車,警察的一舉一動都是備受矚目的,尤其警察的守法觀念和道德,民眾會用更高的標準來檢驗。
如果警察還存著以往舊時代『人稱大人』的行事風格,對人民的服務品質怎麼會好呢?更別說改善風紀,相對的治安怎麼會好呢?我可以體會警察人員勤務之繁重,任務之複雜,與工作壓力的沈重。但是警察是良心事業,既然選擇這種行業就必需體認到身為人民褓姆不但要出生入死,更要無怨無悔來服務百姓。
長期以來,警察的服務態度經常被民眾質疑和唾棄,筆者認為,站在第一線的執勤員警是否有足夠之專業素養,做出正確的判斷,是很重要的,過去往例常因執勤員警素質不夠、素養不足,缺乏熱忱,和專業的服務態度,引起民眾反感,警察執行勤務時,法規若有欠缺就會造成今天的答非所問,影響民眾權益甚鉅,如此在社會治安之維護,已不符社會期待與需求,警察的素質參差不齊,以現行警察執勤作為,能否達成社會各界之期待,是值得擔憂。身為人民的褓姆的警察同仁們,應隨時自我學習、成長、提升警察人員執勤素質,服務品質有待加強改善,才能重拾民眾對警察的信心與敬重。










-697x1024.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