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評論』2009/6/28
6月11日高雄縣議員王慧玲指責員警執勤有如流氓,利用縣政總質詢機會,在議會殿堂拿出一尾用塑膠袋包裝的「鱸鰻」(台語比喻流氓),送給警察局長李福順,那種囂張的行為,有羞辱警察局長的意味,民代的問政素質低俗再度浮上台面,讓我們感到非常的不堪,有些民意代表仗勢、耍特權,常常因為交通違規或酒駕闖紅燈等行為,喝醉開車本來就不對,闖紅燈違規更不行,要警察放他一馬,不低調一點,還理直氣狀,常常因為一丁點的小事,把各級主管罵的狗血淋頭,尤其是警政單位高階主管,我常聽到一些民意代表閒聊時,提到某主管一板一眼,也許沒有接受關說,就懷恨在心,好啊,您就等到議會質詢時看我怎麼修理您,假公濟私,公報私仇真是要不得,這不是一個民意代表真正表現出問政的風格,一個優質的民意代表,要有豐富學識,優質人文涵養,大氣大度的風度,擅長人際關係培養,但不涉及利益輸送,關說、耍特權,並且要有有遠見、有內函更要有國際觀,就事論事,表現出有智慧、理性的問政的風度,更不應該為個人恩怨或一已之私情緒化,甚至於帶有藐視的行為,身為民意代表是要為人民大眾謀福利,不是為個人利益而為之。
民意代表就可以因個人恩怨,指責別人「鱸鰻」(台語比喻流氓)都無所謂,都不至於毀謗妨害它人的名義,當她一肢手指頭指著別人,四肢手指頭向內指自已的時候,應該反省自已,筆者報社二名成員在97年度曾經因為一則筱關公眾福祉的新聞內容有『流氓』兩個字,二名記者變成被告毀謗妨害名義出庭,還好當時的檢察事務官不懼怕惡勢力明察秋毫,雖傳訊很多次,最終以不起訴處分,那位告訴人就是現任高雄縣議員王慧玲,王姓議員當時多麼的囂張仗勢欺人,透過各界向本報施壓,包括現任高雄縣新聞處副處長王淑汾,都曾打電話到本報給社長,語氣中透露出被施壓和一面倒的氛圍,王認為她是民意代表就可以為所欲為,這些官員們誰敢不從。
民進黨常常強調民主,在現代民主社會,人人應具備基本素養,作為處世做人的原則,反特權、重法治,法治是民主政治存在的基礎,必須將法治的觀念運用到生活上,把道德的修養融會到守法的精神裡,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因為在民主社會內,大家的地位是一律平等,不能因個人的地位、家世等因素而享有特權。因為特權是封建社會下的產物,是與民主社會的平等觀念不相容的,所以我們要遵守法律,反對特權。
一個民主進步的國家,特徵在於尊重個人尊嚴、容忍懷疑差異、重視權利平等以及篤信自由價值,最可貴的是尊重各方的言論自由,人與人之間更應該相互尊重,今天的台灣,價值多元、開放自由,言論自由不能隨便濫用,破壞別人形象和聲譽,任意進行人身攻擊,雖然許多制度已經逐漸跟進西方民主進步國家的腳步,但政治生態尚未發展成熟,我們不能不體認這點,但民意高漲,意識到人民的權力在哪?媒體更要發揮監督的力量。
雖然本報也曾對部份怠墮的值勤員警,做了不少的監督和批評,各方對警察的責難也不曾減少,但在此也要為大部份的第一線的基層員警們說句公道話,第一線的員警常常面對群眾抗爭時,或因為逮捕歹徒傳出流血掛彩的事時有所聞,警員接受上級命令依法行事,沒有權利質疑,未必公平,公平正義似乎不存在,「有理」也不一定能走遍天下,只會關說的民意代表常拿預算來威嚇,動不動就要刪除預算,迫使這些官員不得不從命,政府官員也把這些民意代表慣壞了,所以他們什麼都不怕。
當我們看到大多數人所選出的民意代表,在人民為其搭造的政治舞台上張牙舞爪的演出,有負老百姓所託的政客們,除了搖頭生悶氣或是打電話至call-in節目開罵幾句外,我們是否曾自我反省,這些政客正因為我們的縱容才敢如此囂張,台灣只有政客,沒有政治家,人民不必僅以沉默、冷漠代替抗議、不滿,真正需要改變的是人民。
而民眾亦要確實負起監督政治人物之責,用心觀察其表現,在每一次行使公民權時,以選票拒絕表裡不一,玩弄民脂民膏的政客,而將真正學養俱佳、品格高尚的優質候選人送上屬於他的政治舞台。才能真正為民喉舌,認真問政。畢竟選票之所以神聖,在於它不是可以用金錢或物質進行交易,百姓福祉、清明政治、國家未來發展,豈是區區少許金錢可以換得?要使台灣的政治氛圍向上提升,要勇於唾棄這些低俗不堪,只有口水沒有建設的民意代表,官員要勇於Say『NO』不要怕民代,長官要力挺第一線部屬,員警才能勇於執法,不要讓這種關說惡習繼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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