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尹新民』特稿2009-10-9
筆者最近因家母與姑丈相繼過世,而參與高雄市火葬場之檢骨儀式,對一個在國外久居之台灣人,首次歷經此幕內心有很大的衝擊與感受,及如何建立對火化後遺體(骨灰)喪家之尊重。
筆者在為親人檢骨的現場,同時有三四具火化後出爐,且一致的放置於如櫃台式之平台上,這時現場不僅吵雜且有陌生人來回檢視比較,每具骨灰燒成的樣子,並議論紛紛公開的討論起來。筆者聽了感到非常的不悅,本人對其他骨灰都不願正視,不是因為害怕,而是想到對陌生者遺骸之尊重,我不認為一個往生者願意將他的遺骸(骨灰)『公開示眾』大家都知道當有發生意外之遺體,都要立刻遮蓋起來不是嗎?自願於往生後,將遺體捐予醫學院作為解剖、教學之用的捨身菩薩,我們都稱之為大體老師,這也是對往生者的尊重,俗話說『死者為大』。
然而在此殯儀館火葬處,我不知道是基於以往傳統或限於老舊場地設施,而沒有考慮到此缺失,以致讓遺骸(骨灰)被『公開示眾』視為理所當然,習以為常,不值得大驚小怪。
時代不斷的變遷,葬儀社已有新時代的殯葬思惟,與作業型態,都在因應這個變化時代唯做為社會進步表率的市府公家機構,不能再墨守成規,理應有革新之理念,殯儀館的管理單位應考慮遺骸(骨灰)獨立檢骨,設施、動線、作業,此外包括工作人員之服裝、環境整潔、均納入考量,只是彰顯文明時代對往生者的尊重,以上建議若獲市府重視,而繼以改進行動,將不甚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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