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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君瑋』高雄報導2009-7-29 郵差不斷的將信件投遞錯誤寄回原點,光是今年度我們就接獲很多投訴案件,有的郵局還願意將寄送錯誤的郵件重新寄送,但有的就未必接受,對郵局而言也許只是一個小小的事件,但對客戶來說影響很大,寄回原點客戶還可以重寄,如果信件遺失那恐怕損失就更大。
在這種快遞快速時代,郵政總局還經常搞烏龍,錯了不是自我檢討省思,都是怪客戶不對,客戶付了該付的郵資,郵件送錯或送回原地點,對客戶除了一句道歉,沒有做任何賠償動作,客戶永遠是吃虧的,在消費者意識抬頭及公平交易原則下,客戶是可以提出賠償要求的。 從許多烏龍事件一再發生,彰顯出郵局內部的教育出問題,郵務士的管理鬆散,官僚、腐化、老大的心裡,從未積極整頓改善,在快速競爭的時代,為了適應新時代,郵務人員應具備新能力新思維,若不改善不但很快會被淘汰,而且將會失去競爭力。 郵政總局已經跨足其它業務,轉帳代繳,網路購物–等等,如果一個小小郵包都常常送錯之鬆懈,內部不積極整頓改善,那客戶豈能相信郵局能承擔更大的重責? |
仔細一看這些郵件清楚明白上面還有【TO】兩個英文字,再疏忽,再白痴都可以判斷的出來,何況是一個郵務士,受過專業訓練,老是出差錯,太說不過去,每次出差錯一句道歉就能換回客戶的損失嗎?光今年就有很多投訴案件,客戶說包裹擔擱,萬一被退貨損失由誰負責?豈是一句道歉所能彌補,客戶應該有權要求郵局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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