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丁明黛』高雄報導2024/9/8
註銷號牌車輛行駛路上,影響用路人安全甚鉅,旗山監理站聯合旗山分隊監警聯合稽查,透過自行開發註銷號牌收繳系統介接高雄市停管中心通報,成功查緝收繳了一部已受逾檢註銷處分的車輛,該車累計達6筆違規未結 (交通違規金額7萬1,200元、積欠燃料費1萬4,085元)。

旗山監理站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車輛行駛道路,應懸掛有效的車牌,如號牌已遭註銷,仍違規行駛道路或於道路停車者,最高將處罰汽車所有人1萬800元罰緩,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於道路停車者,除罰緩外,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車輛受註銷牌照處分,車主應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檢驗,重新申領新牌才能再行駛道路。
為保障自身及所有用路人的安全,車輛請依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辦理定期檢驗,未依限期完成者,除將處汽車所有人最高1,800元罰鍰,逾期6個月以上者,更將註銷其牌照。請車主務必及時參加車輛定期檢驗,避免逾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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