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君瑋』高雄報導2024/8/29
近期偽造車牌案件頻傳,不僅造成治安隱憂,也有民眾因車牌遭偽造,衍生出莫名的違規,還得為此疲於奔命澄清自證,嚴重影響車主權益,目前政府已強力著手防堵該類不法情事孳生!
旗山監理站指出,車牌的型式、顏色及編號均由交通部制定,號牌為行車之許可憑證,必須由汽車所有人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網路購買之號牌均屬無效憑證。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6條規定,汽車牌照遭吊銷或註銷者,須滿6個月,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始得再行請領牌照。
旗山監理站提醒車主,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可處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
此外「偽造車牌」將構成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購買偽造車牌,並懸掛車輛行駛」構成第216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業者網路上刊登販賣偽造車牌予購買者之行為,如係基於幫助購買者之犯行,則構成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之幫助犯,製造、使用、販售販賣偽造車牌皆可能涉及刑事責任,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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