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君瑋』高雄報導2024/8/19
為維護用路人交通安全及促進大型車輛設備檢查,旗山監理站於113年8月14日在國道3號田寮地磅,加強攔檢稽查取締,查獲輪胎胎紋深度不符規定車輛3輛,並分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處新臺幣3,000至6,000元不等罰鍰。
旗山監理站表示,車輛上路涉及公共用路安全範疇,輪胎經過長期使用磨損,胎紋會逐漸變淺,改變整體輪胎效能且增加車輛失控風險。建議駕駛人應定期檢測並依規定更換輪胎,共同維護行車安全。
旗山監理站提醒,請大型車業者及駕駛務必配合高、快速公路管制措施,並確實檢查車輛機件設備等是否正常,以及裝載貨物是否依規定覆蓋捆紮牢固,避免因爆胎、機件脫落或貨物散落,對其他用路人車輛造成危害,並損壞道路影響公路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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